其正直,今谓之奸邪,民不忍刻也。”府官怒,欲加罪,泣曰:“被役不敢辞,乞免镌安民二字于石末,恐得罪于后世。”闻者愧之。
靖康元年,还赠谥。建炎中,配飨哲宗庙庭。
康字公休,幼端谨,不妄言笑,事父母至孝。敏学过人,博通群书,以明经上第。光修《资治通鉴》,奏检阅文字。丁母忧,勺饮不入口三日,毁几灭性。光居洛,士之从学者退与康语,未尝不有得。涂之人见其容止,虽不识,皆知其为司马氏子也。以韩绛荐,为秘书,由正字迁校书郎。光薨,治丧皆用《礼经》家法,不为世俗事。得遗恩,悉以与族人。服除,召为著作佐郎兼侍讲。
上疏言:“比年以来,旱为虐,民多艰食。若复一不稔,则公私困竭,盗贼可乘。自古圣贤之君,非无水旱,惟有以待之,则不为甚害。愿及今秋熟,令州县广籴,民食所余,悉归于官。今冬来春,令流民就食,候乡里丰穰,乃还本土。凡为国者,一丝一毫皆当爱惜,惟于济民则不宜吝。诚能捐数十万金帛,以为天下大本,则天下幸甚。”拜右正言,以亲嫌未就职。
为哲宗言前世治少乱多,祖宗创业之艰难,积累之勤劳,劝帝及时向学,守天下大器,且劝太皇太后每于禁中训迪,其言切至。迩英进讲,又言:“《孟子》于书最醇正,陈王道尤明白,所宜观览。”帝曰:“方读其书”。寻诏讲官节以进。
康自居父丧,居庐疏食,寝于地,遂得腹疾,至是不能朝谒。赐优告。疾且殆,犹具疏所当言者以待,曰:“得一见天子极言而死无恨。”使召医李积于兖。积老矣,乡民闻之,往告曰:“百姓受司马公恩深,今其子病,愿速往也。”来者日夜不绝,积遂行;至,则不可为矣。年四十一而卒。公卿嗟痛于朝,士大夫相吊于家,市井之人,无不哀之。诏赠右谏议大夫。
康为人廉洁,口不言财。初,光立神道碑,帝遣使赐白金二千两,康以费皆官给,辞不受。不听。遣家吏如京师纳之,乃止。
论曰:熙宁新法病民,海内骚动,忠言谠论,沮抑不行;正人端士,摈弃不用。聚敛之臣日进,民被其虐者将二十年。方是时,光退居于洛,若将终身焉。而世之贤人君子,以及庸夫愚妇,日夕引领望其为相,至或号呼道路,愿其毋去朝廷,是岂以区区材智所能得此于人人哉?德之盛而诚之著也。
一旦起而为政,毅然以天下自任,开言路,进贤才。凡新法之为民害者,次第取而更张之,不数月之间,刬革略尽。海内之民,如寒极而春,旱极而雨,如解倒悬,如脱桎梏,如出之水火之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