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人里面会有多少是房子一到手就会直接离职和卖房子的,而这最大的不稳定因素如果被爆出来,我们能扛得住的吗?
不管领导们是不是会用让房产流动起来,经济发展起来为我们找好理由,但是我们自己要知道,这件事如果处理不当,我们集团的名声就没了;
给外界一个大多数员工是关系户这种印象的话,对我们集团的上市等等都会是一个非常大的影响;
所以我坚持认为,来的人除了带业务过来,还必须要规定买房后三年内不能出售这种限制的条件;”
娄屹和马达的话说完后,景文是眼睛亮了不少,这两点意见对于她而言是很及时和关键的,可操作性在她看来,也是很大的;
而随后大家的讨论中,让娄屹没想到的是汪秀提出来一个建议:
“我想我们集团是不是可以成立一家资产管理公司,这家公司不做其他的业务,就只做住宅的销售;
上级主管部门不是要借此拿出1000套房子进行试点吗?
那么我认为由我们集团成立一家子公司,直接把这些住宅的产权拿过来,然后进行销售;
到时候资金该给上级主管部门的就给主管部门,只不过该有的提成相关,我们集团自己拿没问题吧?
总不能安排一批人过来,薪资福利我们集团全承担吧?
即便是带着业务过来,那也是对于我们而言是一个成本上负担,所以,我认为成立资产公司,管理1000套住宅的销售,拿该有的提成,是需要的;
20多个亿的销售,即便是给我们1个点,那也是2千万;
这对于我们而言,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而且我认为,这件事我们操作得当的话,说不定可以拓展我们新业务,比如帮助上级主管部门,以后专门进行这种操作。”
汪秀的话说完,景文又问了几个细节,看的出来,这个想法汪秀是没有和景文提前讲过的;
而在汪秀之后,王丹也是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我仔细的对董事长讲的相关领导给的方案进行了一个分析,员工独立持有房产和与集团共同持有房产,这两个我认为我们需要做一个选择;
尤其是娄董刚才讲到了风险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我们应该选择员工与集团共同持有产权!
一来,我们可以为员工买房减轻负担,让他们可以多买几套房子,也利于领导们讲的房产销售;
二来,员工卖房必须是经过我们的同意,那么不会亏本卖房我们可以控制,然后盈利卖房之后我们也能拿到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