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目前只局限在华澜市内。”
“想要拓展业务范围,需要得到当地的特调局分局审核与批准。”
“这一点等华澜市业务成熟之后再做考虑。”
“由于性质特殊,因此公司活动需要受到华澜市特调局分局的严格监管。”
“每一个入诡员工都需要建立独立的档案,保存一份到特调局那边。”
“依照局长梁殷的意见,本公司成立以后,特调局在华澜市的所有活动,都会逐一转移到本公司的身上。”
“我们会代替特调局在华澜市的特殊执法行动。”
“其活动过程中的一切花费,由公司自己承担。”
“职员也由公司自己招募。”
“需要强调的是,持械要求为冷兵器。”
“员工要求标准需要严格符合特调局的文件描述。”
“所有触及监管法的员工,都将依据特调局的规定进行处罚。”
“以上基本原则与规定,统一归纳为‘零号协议’。”
“往后公司所有行动,都不得违背逾越零号协议的规定。”
“若有缺漏,将与特调局商议进行补充。”
“以上。”
“若有不同意见,现在可以提出。”
不同意见,那肯定是有的。
但就算有也不能提出来。
特调局与公司之间的合作,怎么看都是违背了内阁的规定。
零号协议就是最后的底线。
一旦跨越,那就不好收场,也不好展开了。
没人提出意见。
但这场会议依旧开了一个多小时。
除了搭建公司的内部管理框架之外。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那就是——
如何盈利?
投资的股东又不是慈善家。
愿意把钱掏出来,是相信能够得到超额回报。
“一部分费用由特调局支付。”刘仁将自己提前与梁殷商量过的方案扔了出来,“因为公司需要承担此后整个华澜市的安保巡逻工作,将诡物灾害的影响降到最低。”
“其次,就是接受私人雇佣。订制服务,收费高一点合情合理。”
“不过员工的培训需要花费一些时间,现阶段顺利入诡的人太少了。”
“但也无妨,反正我们有很多时间,你们应该也不急着回本。”
“最后,则是由市政府承担的‘安保费’了。”
“这个按照诡物相关事件的数量来定,包年制。数量越多,收费就越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