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死者尸体部分器官内脏,还有皮肉,有被加热过的现象,凶手的分尸地,可能还有个厨房。
抛尸地距离校区最远的有三四公里,最近的就是校门口和体育场的垃圾桶内。
从抛尸这点上面来看,凶手的做法也十分猖狂大胆。
要知道,就这两个地点,经过的人流量非常大,从这点上面来看,凶手对自己很有自信,完全不怕自己会被暴露。
李禹一怔,忽然想到个可能。
这也从侧面反映,凶手是不是还存有挑衅心理?
凶手把尸体分成这么多份的原因,不是因为想抛尸方便,而是更想让人发现?
渴望被关注。
李禹写出这个原因,然后又去推测凶手的动机和故事,但似乎还是有些说不通。
如果渴望被关注,那凶手应该就是个平常生活不如意的人。
一般这种人都是缺乏家庭关爱,或者说家庭过于严厉造成。
李禹把自己能够想到的所有可能性,都给写出来,不一会儿,就把黑板写满了。
他的办案风格,便是先熟悉案子,把凶杀案从头推到脚,再去进行验证。
这样做的方案,无疑会大大加大工作量,不像别的警员办事流程,是根据调查出来的线索,一步步推进。
能调查出线索,就能推着走,调查不出线索,就会卡在原地。
李禹这种就是,推测出无限合理的过程,再去根据合理的进程来寻找线索进行验证。
脑细胞会费的更多,但胜在的好处是,想不通就先不开始行动,能少走不少的弯路。
不过这种破案方式,一般的警员根本没法学习,也不会去学习,毕竟查每条方向,都会耗费大量的精力人力。
你可能信心满满去调查,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功亏一篑。
也只有李禹这种半吊子出家的人,才会这么去做。
不过也正是这种调查风格,才让他的破案独树一格。
而现在的李禹,推测了不少的可能,但每次都是想到后面无法推动时,感觉不合理,便就又重新推。
李禹一想案子,便几乎会进入忘我的地步,这也算是他做事专注的优点。
“不对,校园里,并没有找到适合的案发现场,如果把凶手的第一案发现场放在学校,实在有点说不通。”
李禹现在暂且不论凶手和死者之间的关系相识。
他把目光放在了凶手的作案手法和抛尸上。
过程很简单。
杀人——分尸——抛尸。
凶手怎么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