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朱载坖还命令在国子监内设立明法科,地方各级学校也要设立明法科,为朝廷科举恢复明法科作准备。
在朱载坖的诏令之下,大明朝廷中枢首先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虽然现在名义上仍旧维持的六部九卿的局面,但是很多的新设机构已经是相对独立得了,他们各自分管各自的业务,使得朝廷的分工更加细致,对于地方,从财政、司法、治安、军事、人事上的控制也更加严密,除了对于朝廷中枢机构的改革之外,对于地方也要予以改革。
大明的地方行政区划,是以省府州县委主题,但是在省和府之间,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划,就是道,道的起源来自于两汉,按两汉之制,列侯所食县曰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蛮夷曰道,但是现在大明的道,主要是在省和府之间设立的一个专门负责相关事务的特殊行政区划。
按照所管辖的事务不同,由督粮道、兵备道、分守道、分巡道等各种不同名目,其中设置的最为普遍的就是布政使下设的分守道和按察使下设的分巡道。
布政使司因辖区大而事繁,故于布政使外增设左右参政、参议分守各道。参政、参议二职俱为布政使之属官,参政初设时为从二品,洪武十三年降为从三品,分守道负责粮储、屯田、清军、驿传、水利等事。
按察使司下设的分巡道则是设置最为完备的道,提刑按察使司主要设有按察使一人,正三品,副使正四品,佥事正五品等。其中,提刑按察使司的副使和佥事通常会分道巡查所辖区域,称为“巡道”,负责管理兵备、提学、抚民、巡海、清军、驿传、水利、屯田、招练、监军等事务。按察使司所属各道,最重要的是分巡道,共69道。
按照吏部的统计,大明现在林林总总的各种道,不下二百之多,往往所管辖的事项互相重叠,朱载坖这次主要就是对于天下的各种道进行管理,将这些道统一变成两种,其一是布政使司下设的督粮道。
主要负责督理赋税、经管辖地仓储事宜,清查、弹劾倒卖军粮及相关积弊,赈济灾民,赏赐战功,清查、催缴逋欠,兼管盐池,开荒与屯田,督运船只,划分防地等庶务。作为地方各级衙门的佐贰官与粮饷经管官员,管粮道的考核颇为严厉,举凡侵盗仓粮,防范不严、仓粮被盗,出入不明、粮储亏耗,渎职塞责,剥害军士等罪名,皆会使其受到严厉惩处。
其次就是按察使司的分巡道,将原本的兵备道职能也划入其中,负责处理辖区的重大刑事案件、盗匪、民变等事宜,同时在分巡道下设巡检游击将军,负责统帅辖区所有的巡检司,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