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吵架斗殴,就按吵架斗殴的条例判罚,不可徇私枉法!”
听到以《大汉新律》为裁判依据,左观澜并不意外,接着问道:“那乡约制度?”
“乡约倒是没必要一刀切。”聂宇轻轻摇头,这倒不是大汉需要乡约制度,而是这东西早已深入人心,就算真一刀切了效果也不大。
很多地方乡镇,乡约已经成了百姓共识,而且乡约大多肯定还是劝人向善、互恤互助的,没必要真的全禁了。
大汉虽然靠镇长、村长和农民公会把权力延伸到了基层,可要是能辅以乡约管理,让乡约受控于《大汉新律》的框架下,倒也不失为《大汉新律》和权力下乡的补充。
聂宇做出决定道:“可以让各地乡镇,把自己的乡约全都拿出来,由官府统筹,里面教人向善的可以保留。与《大汉新律》或者背道而驰的,视实际情况进行删改,合订成一部《大汉乡约》。”
“嗯,就把此事刊登到下一期的《大汉邸报》,让天下人都看一看,不要说什么官府干涉乡约,官府只是对乡约规范统一化。”
“还有,新合订的乡约,今后就算执行,也不能由乡绅主持,而是该由农民公会、村长共同裁判。若是遇到意见背驰,就上报镇长,让镇长从中裁判斡旋,而且乡约每裁判一次,必须上报镇长做录。”
简单几句话,就是乡约制度可以保留,但乡约制度的制定,大汉官府必须参与其中。
当然,大汉不会干涉乡约内容,而且还顺带剥夺了乡绅通过乡约,来争夺基层话语权的可能。
“是。”左观澜应声退下,去内阁传达旨意去了。
聂宇想了想,又在案上书写一道手谕,写完后又用自己的私印盖章,而后叫来一个秘书官送往户部衙门。
这道手谕是让户部拟定,给村长们发放俸禄的。
不发俸禄不行了,之前大汉虽然设立了村长,但村长实际不能算在编制内。就跟原来的胥吏一样,只有个胥吏的身份,勉强算在体制内,有着管理村子的权力,却没有一分钱俸禄。
如此,这些村长一开始可能很兴奋,觉得自己当官了。可等到新鲜劲过去,就发现自己天天管那么多鸡毛蒜皮的琐事,忙的脚不沾地,然后一分钱不拿,纯用爱发电。
慢慢村长们就变得懈怠,他们不像镇长和分田官。这俩官职虽然俸禄很低,但好歹也是正式的官吏体制内,可以靠政绩来升官。
所以地方乡绅才能悄无声息的推广乡约,因为村长们懈怠了,不想那么麻烦管事,又看到乡绅推广的乡约挺方便,那就顺水推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