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只要不出大乱子,许多村长都懒得去管。
这其实还不是最严重的问题,要只是村长们懈怠管事,那倒问题不算太大。
就怕这些村长以权谋私,曾经的胥吏也是没工资,那就自己给自己创造工资,与乡绅地主勾结,盘剥欺压百姓。
因为他们想的是,反正自己干了那么多事情,又没有工资可拿,那贪点拿点也没关系吧?
这身上一染黑,可就没法回头了。
聂宇给村长定俸发钱,就是准备提前养廉规避了,不给钱干活确实不得长久。
虽然这么定俸发钱,也不一定能完全杜绝,但好歹愿意干事,保持清廉的那一批村长,就有动力支持他们继续下去了。
至于别的村长,最好祈祷自己伸手的时候不要被抓到!
聂宇又给刑部写了一道手谕,里面是关于《大汉新律》对地方村长、农民公会的贪污处置添加细则。
之前定新法的时候,这俩因为不算公职官吏,所以没有单独列入。
现在定了俸禄,那抓人判罚就得有法可依了。
聂宇定的简单粗暴:贪污一文钱,全家土地财产抄没,三代以内不得考科举,做官,但能读书。
旨意通过电报宣发,各地州府的反应速度都很快。
大汉的地方官府,早就被乡绅推广的乡约给折腾的想骂人。
都已经是大汉新朝了,他们作为大汉的地方官员,要处理协调好地方事务,居然还要跟这些乡绅们打招呼?
好在,汉王英明!
现在要重定乡约,还要把乡绅彻底踢出局。
整理收集这些乡约,就前前后后花了快一个月,最终整编重订的乡约合版呈递上来,聂宇亲自提笔按照后世记忆,稍微改了几条红色的,算是潜移默化的教化百姓。
新的乡约以《大汉乡约》的形式,刊登在了最新一期的邸报,并且专门放在了《大汉新律》的下方,作为《大汉新律》的额外补充。
只要大汉没有立刻灭亡,百年以后它就会逐渐潜移默化,变成百姓口口相传的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