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行为成为一种正当行为。原因很简单,行政机关只负责处理人和人的婚姻申请,而不负责处理人和动物的婚姻申请。
当然,虽说我没有权利,我却可以坚持这么做:在明知道无人理会的情况下,自以为是地向国会提出一项动议。柳杨先生也同样可以,他也的确这么做了。那么,下面的问题就是,行政机关的否决是否如克里斯蒂娜·琴达尔女士所言,是错误的呢?
不!
当我说“不”的时候,大家一定以为我是说行政机关不是错误的,并好奇是什么理由,因为我前面的话语听起来百分之百是在说他们是错误的。
但事实是,这里所说的“不”,并非针对我的问题,而是针对我的表述。我的意思是,在我看来,行政机关并没有“否决”,而只是“驳回”。换句话说,他们并没有处理这个由无权提出动议的人提出的动议。
在我之前诸位的论述中,以及我自己论述的前半部分,都是用了“否决”这个词。难道除了我之外,没有人意识到“否决”和“驳回”是不同的吗?
事实上,据我所知,行政机构的工作人员,当时一挥手就把柳杨先生的申请从他们的柜台给扔了出去。稍后,慑于柳杨先生随身携带——我不知道如何准确地表达,请原谅我使用这样的措辞——随身携带的记者队伍,行政机构的工作人员才不得不盖上了“拒绝”的印章。这个过程,我视之为恐吓之下的行为,而非自然发生的行为。真正自然发生的行为,是行政机构的工作人员把柳杨先生的申请从他们的柜台给扔了出去,这是“驳回”而非“否决”。对于无权提出动议的人提出的动议,这显然是唯一正确的应对方式。
所以,在本案中,我的结论是,行政机关的决定是正确的,柳杨先生败诉。
同时,我建议,行政机关对柳杨先生提起反诉,柳杨先生在本事件的整个过程中明显涉嫌“在敏感时刻对敏感事件滥用公众影响力”。
法律意见no.8
赫尔维蒂亚娱乐业联合工会首席法律顾问圣熙·金
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我的心中充满了哀伤。
哈!来自于娱乐业的人,在一个法律听证会上,忽然吟唱起了诗歌!可能这是我给诸位留下的印象。
或者,很多人已经在心中暗念,这个穿着奇怪服装的中年东方女人,眼睛里闪烁着其意不明的目光,正在准备用煽情的词语来说服我们:柳杨先生多么值得同情,而琳达,更是那么让人心碎!
好吧,这个开场白我承认有点娱乐业。但是,你们的理解都错了,我的哀伤